“税负问题是影响废钢行业当今进步至关要紧的问题,需要及早解决,而且这涉及废钢行业全流通环节。废钢行业进步到今天,存在来自资金、管理、市场等多方面的问题。而之所以税负问题是核心,是由于它会衍生出偷税漏税、不公平角逐等诸多问题,长期风险废钢行业秩序,让废钢行业集中度提升变得困难重重,也没办法减少钢铁企业在这一范围的本钱。”3月17日,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秘书长孙建生在接受采访时,就现在废钢行业的进步和面临的瓶颈问题发表了上述看法。
税负问题凸显涉及废钢全流通环节
孙建生介绍,废钢铁全流通环节是指废钢铁从产生到随后采用的整个过程,即废钢从原始状况经零星收购(散户)—集中储存(收购站)—加工分选(加工企业)—成品推销(贸易商或钢厂)的整个过程。假如把给加工企业供货的出售商称为前端出售商,那样从工商经营的角度来看,前端出售商包括散户和收购站;从税收对象来看,散户等于个体户,收购站是小规模纳税人(以下简称小规模),而加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(以下简称普通人)。废钢从零星收购至加工为成品推销的全流通环节也是增值税从0上升到13%的过程。
据统计,国内现在有资源再生收购企业9万多家,年资源收购量达3.7亿吨,其中废钢铁数目占70%以上;由于各方面的理由,废钢加工企业的数目未能有确切的统计数据。自2015年工信部拓展废钢铁加工企业准入活动以来,至2018年,共有252家企业成为工信部准入企业,加工能力为7000万吨;2019年公告企业有148家,加工能力达4000万吨。预计入围企业合计加工能力超越1.1亿吨。
可以预见,废钢行业的体量将愈发庞大,打造规范的行业秩序和公平的角逐规则十分必要。2019年,国内废钢资源量达2.4亿吨,其中钢铁企业自产废钢0.5亿吨、社会收购废钢1.9亿吨;钢铁企业用废钢2.16亿吨,铸造企业用2000万吨,其它用500万吨。预计国内废钢资源量将在2025年、2030年、2035年分别达到2.9亿吨、3.3亿吨~3.5亿吨、3.8亿吨~4.0亿吨,每年的增长量为0.1亿吨~0.15亿吨。
开票即亏损解铃还须系铃人
根据2018年税总28号文的需要,需要有税务局开出的税 票作为进项票,企业自制凭证(求购发 票)不再作为进项本钱抵扣凭证。现实状况是:前端出售商(散户或收购站)推销废钢给加工企业时都不开税 票,造成加工企业(一般纳税人)存在所得税本钱核算无依据和增值税虚开(无进项票抵扣)两大风险,也产生了前端出售商(个体或小规模)的偷逃税和违反工商注册规定管理两大风险,还会进一步衍生出异地开票、各地废钢企业没办法公平角逐等问题。“这是现在废钢行业内存在的较大的问题。这个问题不解决,废钢行业就没办法健康有序地进步。”孙建生强调。
孙建生算了一笔账:现阶段,作为前端出售商的散户(个体户)和收购站(小规模)以及加工企业(普通人),每一个环节的价值为20元/吨~50元/吨不等,平均约30元/吨。假如散户(个体户)去税务局代 开票,需要交纳3%增值税、1.5%(平均)所得税,合计需要交4.86%的税,以废钢2500元/吨(不含税)计算,开票每吨交税121.5元〔[3%×(1+12%)+1.5%)]×2500〕,亏损91.5元(30-121.5);假如是收购站(小规模)交纳3%增值税,则亏损45元/吨(30-3%×2500)。因此,不论是收购站(小规模)还是散户(个体户),作为前端出售商只须开票,就会产生亏损。“这是前端出售商不想开票的主要起因,解决的途径之一就是减少开票负担——减少前端出售商的税负。”孙建生指出。
建议提升退税比例达成多方共赢
据知道,业内人士呼吁,尽快提升财税78号文对废钢加工准入企业的退税比例至50%(现在为30%),以解决税收不平衡产生的税收洼地问题。税收洼地的存在使得异地开票泛滥,本地税源流失,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,也打 击了当地的实体经营企业。退税比例提升到50%,可以基本消除地方政策不平衡带来的税收洼地问题,更有效地降低目前企业异地开票、钢厂门口直接倒票等不规范行为,使整个行业健康有序进步。
孙建生建议,一是减少前端出售商的增值税至0,将增值税后移至加工企业环节征收;二是减少前端出售商的所得税率(综合税率)至0.5%,开票时按推销价计算交纳额,引导前端出售商主动开票;三是对纳税类别变更(指按经营额大小注册或变更纳税主体:个体户、小规模、普通人)给予肯定的宽限期,超越经营额规定的个体户或小规模经营者,可在3年内暂不需要改变纳税类别。
仔细剖析,还可根据该建议进行对比:增值税方面,全流通环节增值税不变,仍为13%,只是征收对象发生变化;所得税方面,由于前端出售商的税率应为1.5%,而实质收得率几乎为零,假如所得税降至0.5%,让前端出售商可以主动开票,所得税实质收得率会大大提升,若按90%测算,所得税收得率为0.45%(0.5%×90%)。特别是根据现在的社会收购废钢量(约1.68亿吨)及其不带票比例(约70%)计算,政府可增加税收18.9亿元。
按此建议,前端出售商开了票,免除去涉嫌偷逃税风险,作为纳税人提升了社会地位;废钢加工企业有了进项票,可以进行正常的本钱核算和增值税进项抵扣,防止了本钱核算风险和增值税虚开风险,还可以免除企业为自证生意真实性所耗费的管理本钱(求购单、出库单、磅码单、质检单、运输单、汽车照片、驾驶 证、行驶 证照片的核实、传递、保存等都可以简化),同时大大降低了税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(公安审计)核查的人力物力,真正达到了前端出售商、加工企业、政府税收三方共赢的目的。
孙建生认为,只有通过减少前端出售商环节的税负,消除前端出售商和加工企业的税务风险,降低异地开票现象,企业家们才有可能放手大胆经营,产业资本才会进入,废钢企业才能做大做强,整个废钢产业也才能持续健康进步。






